问:

政府颁发作废的土地证怎么处理

答:
政府作废的土地证,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需要经过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证作废证明。需要提供土地权证原件,以及相关的印鉴和申请表等材料。房产部门会在现场检查确认后,出具土地证作废证明书。
2. 申请新的流转土地登记簿。携带作废证明书和其他必要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新的流转土地登记簿。新的流转土地登记簿会重新确定该地块的权属,并注销原土地权证。
3. 申请新的不动产权证。新的流转土地登记簿出具后,可携带该登记簿及其他材料申请国土部门开具新的不动产权证,新证会确定土地现在的所有权。
4. 注销税务登记。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后,需要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注销原土地证及土地使用权的税务登记,并根据新证进行重新的税务登记。
5. 变更规划许可证。如果该地块有规划许可证,也需要到发证机关申请规划许可证的变更,将新证上的权属信息更新到规划许可证上。
6. 其他手续。除上述主要手续外,还可能包括到银行、公证处等机构办理相关证件的更名登记或重新出具等手续。
整个过程比较复杂,最关键的是取得房产部门开具的土地证作废证明书,才能启动后续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fluid 完成各手续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申请人需要准备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才可以完成作废土地证的全部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