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天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广州金融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的调解员魏鸿波进行诉前调解,这是真的吗

答:
这很可能不是真实情况。
原因有几点:
1) 天河区人民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委托广州金融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进行诉前调解。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先受理案件,然后再决定是否转交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 法院委托的调解员身份通常不会透露个人姓名,而是以调解委员会的名义进行。
3) 如果真的是法院委托的诉前调解,调解过程和结果都会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大可能只透露一个调解员的姓名而已。
4) 广州地区很多诈骗团伙会假冒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名义,以诉前调解为借口骗取当事人的钱财。
综上,天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广州金融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的调解员魏鸿波进行诉前调解,这一说法缺乏实质依据,存在虚假可能性。如果收到此类信息,建议加强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但如有疑问,可直接致电有关法院或调解委员会查询。
希望以上说明能帮助您,如果还有任何困惑欢迎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