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台湾企业是股东,从中国进货出口退税可以吗

答:
台湾企业是股东,从中国大陆进口货物后出口,是否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政策,主要面临下列情况:
一是出口退税政策方面。中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主要面向内地企业,台湾企业一般不享受。
二是企业资质方面。台湾企业普遍使用台湾营业执照,难以满足出口退税政策要求的内地企业资质。
三是贸易合同方面。一般要求出口单位与进口单位为同一家公司,台湾企业难以提供与自身企业一致的内地进口合同。
四是进出口责任主体方面。台湾企业作为货物所有权人,不符合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要求的进出口主体单位为同一家内地企业。
综上,台湾企业作为股东,其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在内地从事贸易活动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可能性较低。
主要原因在于:
1)台湾企业难以提供内地企业资质;
2)难以提供与自身一致的进口合同;
3)作为货物所有权人,不符合出口退税政策要求的进出口主体单位。
若欲享受出口退税优惠,建议台湾企业通过在内地设立子公司或合资公司的方式,以内地企业身份参与贸易活动。
以上为简单分析,若发现不足,欢迎指正。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用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