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怎么处理

答:
当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 举报和投诉。可以先向上一级主管机关举报和投诉,申请调查监督。如受理投诉的主管机关仍未能做出有效处理,还可以继续向更高级的主管机关投诉。
2. 通过媒体曝光。如果举报和投诉无效,可以通过媒体曝光这一不作为的行政机关,通过舆论监督让责任部门做出回应。
3. 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但须符合《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
4. 提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案情提交相应的特定委员会,由委员会对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督。
5. 写状告和申诉。也可以直接写状告和申诉,向上一级主管机关或更高级行政机关要求下属机关履行职责。
6. 要求道歉和赔偿。如果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已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其公开道歉并提供相应的赔偿。如拒绝赔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除职官员。在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向主管机关建议对相关负有主要责任的官员进行除职处理。
以上方式可以综合使用,以期令相关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很可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应采取相应行动予以纠正。
若仍有疑问,欢迎继续询问。以上信息仅为参考,具体情况须根据可操作性和案情选择合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