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自然人网上代开发票个税抵扣完买方还需缴纳吗

答:
自然人网上代开发票个税抵扣完买方还需缴纳税金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自然人网上代开发票属于从事网络科技业务,属于网络经济主体,属于网络经济纳税人。
2. 网络经济主体开具电子发票后,买方个税抵扣完毕。但仍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网络经济主体所得属于应纳营业税范围。
4. 营业税率一般为3%、6%,由地方政府确定。网络经济主体需在所在地缴纳营业税。
5. 除营业税外,若网络经济主体的年应纳税所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还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6. 为规范网络经济,防范税收漏汇,自然人代开发票活动已受到相关部门严格监管。
7. 网络经济主体需按相关规定,例如《网络经济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履行税收义务。
所以,总的来说,自然人网上代开发票虽然买方可完全抵扣个人所得税,但作为网络经济主体,仍需按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希望以上回答有助于解决您的疑问。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