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一下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管理有关时限规定,这些工资发放人员名单记录资料应当保存多久?

答:
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1.工资发放相关单据和名单应当永久保存。这些资料涉及个人工资收入,属于重要财务业务凭证,应当长期或永久性保存。
2.工资发放人员名单有利于事后审计检查,提供个人收入数据参考,也可以用于补发遗漏工资等业务,应当永久保存。
3.按照《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1)永久保存档案:涉及国 plan 、重要技术成果、民生课题研究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等。
(2)长期保存档案:涉及固定资产、债务、人员编制和工资等重要财务业务的档案,保存30年以上。
(3)一般保存档案:日常业务档案保存10年。
(4)工资发放档案属于长期保存档案范畴,应当保存30年以上。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