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关于庭审中审查非法证据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答:
下列关于庭审中审查非法证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庭可以审查非法证据
B. 当事人提出不审查非法证据的要求时,法庭应当予以采纳
C. 收集取得的证据如存在违法之处,应当当庭予以驳回,不予以采信
D. 在必要时,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庭可以强制审查非法证据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C项。
原因如下:
一般情况下,非法取得的证据属于违法证据,庭审中应当予以驳回,不予采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等规定:
"对于采用非法取得的证据,不予采用。"
"采用草率、违法的取证手段取得的证据和存疑的证据不予采用。"
因此,庭审中的原则立场应当是,一旦发现证据存在非法取得的嫌疑,应当予以驳回,不予采信。C项说的“收集取得的证据如存在违法之处,应当当庭予以驳回,不予以采信”,正是符合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的规定。
而D项说的“在必要时,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庭可以强制审查非法证据”,这一说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