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后如何征收税款

答:
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后税收有以下几点:
一是增额部分的税率:
1、超过部分采用普通纳税人适用的20%(15%所得税+5%教育费附加)。
2、对营业额增量部分按20%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是征收方式:
1、年度内月结方式累计纳税:年度内月结时,以月实际营业额扣除已缴税额,计算应当补缴的增额税款。
2、年度内按季度补税:年度内按季度情况补缴增额税额。
3、年度内分期缴税:按照和税机关商定的期限内分期补缴增额税款。
三是征税对象:
1、增值税:对营业额超过限额部分按税率征收增值税;
2、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净收入)超过限额部分按税率征收;
3、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对应纳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限额部分按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