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境外公司在境内的债权转让所得如何缴税

答:
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债权转让所得,需要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则如下:
1. 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所得,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债权转让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的一种,所以需要缴税。
2. 境外公司虽然注册地在国外,但只要在中国有常驻机构,或者在中国境内拥有产生所得的财产和地点,其自这些财产和地点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于境外公司在中国的债权转让所得,如果该债权是与其在中国的常驻机构有关的,或者该债权由其在中国的财产产生,则债权转让所得属中国来源所得,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如果境外公司在中国没有常驻机构,也没有在中国境内的财产和地点,但其与在中国的关联企业有关联债权转让的,该所得也属于来源于中国的所得,相关联企业需在中国代扣代缴该所得税款。
5. 境外公司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定价”以确定债权转让价格,也可以与税务机关事前协商其他相关税收事项,这有助于后续的税务处理。
综上,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债权转让所得,如果与其在中国的常驻机构或财产有关,或者与在中国的关联企业有关联,该所得属于中国来源所得,需要按25%的税率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约定价和事前协商也可有效降低公司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