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岸公司有资金,需要做分红,个税45%有什么办法可以做些减免嘛

答:
离岸公司分红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合理减免个人所得税:
1. 红利税收协定:如果离岸公司注册地和股东所在国家 between 有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通常会对股息收入给予部分或全部税收减免,这要看具体的税收协定。比如中国与香港、新加坡、荷兰等地的税收协定,对股息收入的税率都做了较大幅度的减免。
2. 分期分红:不要一次性分配很高额的红利,可以分期分红,这样每期的红利额会减少,对应需要纳税的税额也会减少。
3. 采取退税或避税港股结构:离岸公司可以先将红利支付给在税收优惠国家注册的子公司,再由子公司支付给最终股东,借助双税协定,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的税负。这种结构稍微复杂,但最大限度可以避免税负。
4. 红利再投资:股东不立即提取红利,选择将红利再投资于公司进行生产经营,这部分红利可以享受搁置纳税的优惠,将来提取时,采取上述方法可以进一步减税。
5. 其他方法:还有 stock option,债权转股权等方法,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税收专业人士,合理利用税制规则达到税负减免的目的。
总之,合理运用双重税收协定、分期分红、避税港股和红利再投资等方法,个人可以最大限度减免来自离岸公司红利的所得税负。但操作上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咨询税收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