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被合并企业计税基础

答:
被合并企业的计税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货。被合并企业存货的评估和计税基础的确定。一般采用公允价值法或成本法评估存货,并按评估后的价值作为企业合并后存货的计税基础。
2. 固定资产。被合并企业固定资产的评估和计税基础的确定。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评估固定资产,并按评估后的价值作为企业合并后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3. 无形资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评估和计税基础的确定。一般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并按评估后的价值作为企业合并后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4. 债权债务。被合并企业的债权债务也需要进行鉴定和计税基础的确定。按照债权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的计税基础。
5.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被合并企业的递延所得税也需要评估和计税基础的确定。一般采用未来可抵扣税额的现值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税基础,采用未来应纳税额的现值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税基础。
所以,被合并企业的计税基础主要取决于合并中资产、负债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是企业合并税收处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