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春节初一值班,公司要求两个月之内调休,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 公司让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值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春节是法定节假日,初一值班的员工应获得加班工资报酬。
2. 公司让员工加班值勤的,应当在员工加班之日起的3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调休。这意味着公司应在2月3日之内安排调休假期给初一值班的员工。
3. 调休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员工加班之后的补休日或以后日期,但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在加班之前,属于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时间的范围。两个月内调休初一值班符合法规要求。
4. 如果因工作特殊原因,无法在3日内安排调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缴纳加班费。如果两月内也无法安排调休,则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结果处理,缴纳加班费是必须的,是否再额外发放补休假期需要视情况协商。
5.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值勤时,应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工作安全。超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春节值班也应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员工身体素质。
综上,根据劳动法规定,要求两个月内调休初一值班是符合要求的,公司需要按时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并在3日内通知员工调休安排,以保障员工劳动权益。调休时间可以灵活安排,但工作强度应适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