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宪法的三大作用

答:
宪法的三大作用可以概括为:
1. 权力制约作用
宪法通过对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立和权力运行做出规定,从根本上限制和制约国家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越权行为。如通过分权制衡、任期制限等方式避免权力过分集中。
2. 权利保障作用
宪法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使其不因政府或其他个人的侵犯而丧失。如规定人民的选举权、结社权、言论自由等。
3. 国家组织作用
宪法对国家的政体和治理体系做出规定,明确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互动关系等。它是组织国家政权的基础,为国家各部门的正常运转提供法律依据。
综上,宪法既限制国家权力,又保障人民权利,还组织国家机构。这三大作用共同推动国家社会的运转,使其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