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答:
对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我可以提供以下详细回答:
1. 《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司法解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应用中的一些问题作出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2. 《意见》共8章62条,内容涉及管辖、当事人、证据、司法鉴定、财产保全、执行、法律援助等诉讼环节。
3. 其中较为重要的规定包括:扩大网络侵权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允许以网络昵称作为当事人;规定网上交易信息可以作为证据等。
4. 《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媒体登载的公开报道,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 第二十条规定,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应查明证据的真实性。
6. 第四十八条规定,执行机关可以采取查询通讯录等方式,辨认被执行人手机、银行账户等,以查找财产。
7. 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政府法律援助,以保障诉讼权利。
8. 《意见》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