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诉讼立案之日起()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答:
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诉讼立案之日起应当在7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立案后的送达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违反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这意味着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及时送达被告起诉状副本,确保被告及时知悉诉讼情况并准备应诉。法律规定7日内送达,是为了保证诉讼的及时进展。如果人民法院未在7日内送达,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未送达的合理理由。
所以,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诉讼立案之日起,应当在7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争议诉讼的特殊程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