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要求( )。

答: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要求:
1. 立法时要确保法律不因公民的出身、种族、性别、职业、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而有所不同,不能设置优待某些公民的特权法。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同样的案件不因当事人的身份、地位不同而判决结果有别。
2. 公正执法,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客观公正地执行法律,不能因当事人的身份、背景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执法方式或标准。
3. 监督法律的实施,建立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防止法律在执行中被曲解或选择性地执行,确保法律真正地平等地适用于每一位公民。
4. 保障公民的法律救济权利,每位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享有同等的申诉、控告以及获得国家补偿的权利。对执法错误导致公民权利受到不公正束缚的,应给予公平的国家赔偿。
5.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使全体公民都了解自己在法律面前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