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务员涂改借条又向借款人再次要钱应受到什么处罚

答:
公务员涂改借条又向借款人再次要钱,这种行为涉嫌数罪并罚:
1. 伪造借条,构成伪造民事借款合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7条,伪造或者变造民事契约、 Testament,足以扰乱公共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向借款人再次要钱,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行恐吓,强取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可以从重处罚。
4. 构成贪污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关于贪污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5. 应当追缴其非法所得。
6. 可能会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7. 民事责任方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返还非法所得。
综上,公务员涂改借条再向借款人要钱,会受到数罪并罚,面临相当严厉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需要依法追缴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