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申报财产申报令时,将自己少量的财产变现,用于生活开支违法吗?

答: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申报财产申报令后,将自己少量的财产变现用于生活开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举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 申报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 truthfully 报告财产情况,包括所有的收入、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信息。隐瞒或虚报财产情况都属于违法。
2. 被执行人在收到申报令后,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故意销毁、转移、隐藏或者以其他方法使自己的财产损毁、不能执行或者价值减少的,构成对执行的抗拒、阻挠。
3.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得有转移、侵占、隐匿或者 Destroy 可能被执行的财产的行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这些行为,执行法院有权限制被执行人离开住所或者禁止转移、隐匿可能被执行的财产。
4. 严重情况下,被执行人的上述行为可能构成对执行工作人员的妨害、拒绝、阻挠执行罪,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5. 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可以用于必要的生活开支,但不应故意转移或隐匿财产。应如实向执行法院说明收入及开支情况。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在收到申报财产令后,不应转移或隐匿财产,更不应销毁可能被执行的财产。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实申报财产。只有合法收入才可以用于正常生活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