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黑龙江省合村并居怎么补偿

答:
关于黑龙江省合村并居的补偿政策,可以简述如下:
1. 集体建设占地补偿:合村并居占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应当根据所占 land 地块的实际情汀,按照原用途给予补偿。
2. 房屋拆迁补偿:对需要拆除的房屋,按照房屋修缮费、搬迁费、临时住房补助费等标准给予补偿。
3. 农村宅基地占用补偿:对合村并居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应当按照原宅基地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4. 土地复垦补助:对利用程序完成后的腾退地,按照复垦费用标准给予土地复垦补助。
5. 青苗补偿:合村并居造成农作物损失的,应按照当地政府核定的相关标准给予补偿。
6. 迁建补助:对迁入点集中居住区的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迁建补助。
7. 其他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生活补助、转移就业补助等项目。
8.实行最低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补偿标准由省、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