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服刑人员在看守所有脱逃的在监狱能报减刑吗?

答:
关于服刑人员在看守所脱逃后,在监狱能否报减刑,我作以下回答:
1.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能够立功,可以减刑;立功主要是指在执行期间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或者提供犯罪线索等。
2. 而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押人员脱逃的,不计入Execution of sentence的时间,也就是不计入刑期。
3. 综上所述,被判刑的在押人员,如果在看守所阶段脱逃成功,不管脱逃多长时间,这段时间都不计入监狱阶段的刑期。即使在监狱阶段立功,也只能在剩余未执行的刑期内减刑,不能减去脱逃期间对应的刑期。
4. 因此,在看守所阶段脱逃的服刑人员,即使在监狱立功,也不能抵减脱逃期间的刑期,不能享受减刑的效果。脱逃时间不计刑,需要全部补回。
5. 脱逃本身也会产生新的处罚。会延长刑期,甚至可能因为脱逃另外被判一个监禁罪。
6. 所以说,在看守所脱逃对获得减刑不产生积极影响,而会因脱逃行为本身受到惩处。这在法律上是明确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