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团聚移民公证亲属关系申请人怎么填

答:
申请团聚移民时公证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人是移民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通常是已经取得移民国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的人,要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亲属移民过来团聚。
2. 主申请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如移民国的永久居民卡或护照等。还需提供与随行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3. 随行亲属也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出生证等。证明自己与主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4. 公证时需要提交主申请人和随行亲属的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证机构会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5. 公证书上会注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确定申请人与随行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并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证明。
6. 公证书需经过公证机构盖章后方为有效。一般需要提供2-4份公证书原件,以便移民局审核和存档。
7. 获得公证书后,还需要将公证书提交移民局,以申请团聚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