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物业公司,租入房合同价300万元,但是老板觉得不合适付租金时总是只付100万元,

答:
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首先应与租户老板进行沟通,理解对方付租不足的原因,看是否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如果确实遇到经营困难或其他问题,可在不影响物业公司权益的前提下,考虑给予部分减免或延期付款。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与租户的关系。
2. 如果经沟通,租户老板仍然无正当理由且长期不付足租金,此时物业公司应发出催缴付款通知,要求租户在限定时间内付清欠款并恢复按时足额付款。否则,物业公司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3. 如果租户老板继续无视物业公司的催告通知,物业公司应向相关部门报案并提供违约证据,要求介入和协助解决租赁纠纷。如果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可直接采取措施停止提供物业服务或直接终止租赁合同。
4. 物业公司还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户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支付全部租金欠款或违约金,并要求法院判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物业。由法院判决结果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综上,物业公司可先采取温和措施沟通解决,如果不行再通过正式通知向租户施压,最后可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收回资产。物业公司应积极采取行动,坚决维护合同权利和利益。 具体对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形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