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吉林省教师职称四年内只有一年是考核合格能不能申报职称

答:
根据《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1. 教师职称评审采取“平时成绩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成绩主要考察教师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贡献,定期考核主要通过教学检查、专业测试、社会评议等方式开展。
2. 申报教师职称,须具备连续4年的教学工作经历和定期考核合格证明。4年内至少有3年的定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水平。只有1年定期考核为合格,其他年份不合格或暂缓考核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3. 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暂缓考核的教师,可在补考并获得合格证明后,申报当年职称评审。但年度考核结果须满足连续4年中至少3年合格的要求。
4. 定期考核采取分年度进行,各学校应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教师专业特点,确定年度考核计划,并告知教师。一般要求:助教、讲师不少于1次/2年,中学高级教师和高中高级教师不少于1次/3年,副教授和教授不少于1次/4年。
综上,吉林省教师申报职称,4年内有1年定期考核为合格,其他3年不合格或暂缓考核的,不符合申报条件。因为规定4年内至少有3年的定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才能申报职称评审。所以只有1年合格,还需进行补考和取得至少2年额外的合格,才能满足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