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二审撤回起诉,联系不到被上诉人怎么办?

答:
二审撤回起诉意味着原告决定不再继续起诉,撤销起诉书。但是如果联系不到被上诉人,就无法通知被上诉人起诉已经撤回,这就会造成一定的困扰。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发布公告通知。二审法院可以在门户网站及公共媒体发布撤回起诉的公告,通知被上诉人起诉已经撤销。被上诉人虽然无法联系,但有可能会看到公告,了解到起诉已撤回的消息。
2. 存档备案。如果经过公告通知被上诉人仍无法联系,二审法院应将撤回起诉书等材料存入案卷,并进行备案。虽然被上诉人暂时无法得知,但日后若联络上也可以认定起诉关系已经解除。
3. 发出终结证明。二审法院发出起诉终结证明,证明起诉关系已经终止。被上诉人日后出现时,可以凭此证明证实起诉已撤回。终结证明有法律效力,能够确认起诉关系的终止。
4. 己方主动寻找被上诉人。如果起诉案件较重大,建议二审法院和原告方共同努力,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查找被上诉人的下落,设法与其直接取得联系,通知其起诉已经撤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5. 受理起诉方与最终起诉方确认。二审受理起诉的法院,应与案件最终审理的法院直接联系,确认起诉是否已经撤回。然后在自己的诉讼档案中作出终止诉讼的记载和确认。
所以,发布公告、存档备案、发出终结证明、主动联系被上诉人、与相关法院确认等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认和证明起诉关系的终止,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但最理想的情况还是直接联系上被上诉人,向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