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是在施工单位做施工还是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干呢?

答: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项目中的工作区分如下:
1. 施工单位,通常是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和实施。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计划,选定施工机械设备,采购施工材料,组织施工生产,实施具体的土建、装饰等施工工作,完成项目施工任务。
2. 项目管理单位,通常是项目投资方设立的项目管理部门或聘请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主要工作包括: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审核施工图纸,负责招标采购工作,审核和管理项目进度和成本,协调各参建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等。
3. 监理单位,通常是项目投资方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包括: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施工监督和巡视,审核施工报表和成果资料,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确保项目按 contract 和设计要求实施。
综上,在一个施工项目中,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实施,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全过程管理与监督,监理单位主要负责质量和进度方面的监督检查。三者职责不同,相互补充,共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施工人员主要在施工单位任职,参与具体的施工实施工作。而监理人员和项目经理主要在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