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没有相关的文件依据?

答:
有几个相关的文件可以作为依据:
1.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提出所有人都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它确定了生命权、自由权和人身安全权等基本人权。这个文件为许多国家的人权法律和政策提供了基础。
2.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两个公约进一步明确和保护了生命权、自由权、言论自由权、选举权等公民政治权利和工作权、社会保障权、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许多国家已经批准这两个公约,并在国内法律中予以实施。
3. 联合国《反对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该公约禁止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要求缔约国采取积极措施消除种族歧视现象。该公约为反歧视和保护少数群体权利提供了国际依据。
4.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该公约详细列举并禁止酷刑等残忍的行为,要求各国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这些侵害人权的行为发生。
5. 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宣言》。该宣言确立并保护了人人享有最高可达标准身心健康的权利,为保障和促进精神卫生提供了政策和原则依据。
所以,可以说有相当丰富和详尽的国际文件可以作为保护人权和促进人权的依据。这些文件为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制定人权政策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和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