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什么车要求装备校车标志灯和停止指示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1. 校车必须装备校车标志灯和停止指示牌。校车标志灯采用红色警示灯,在校车行驶时需保持闪烁状态;停止指示牌为摞叠式,在校车停车收学时需要立即展开,提示后续车辆停车。这是识别校车和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的必要标识。
2. 校车还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卫星定位装置可以实现对校车行驶路线和行驶参数的监控和记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查询行驶记录仪获取事故车辆行驶数据,这有利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行驶记录装置也可以有效地约束司机的行车行为,避免 fatigue driving 等危险驾驶行为,从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 此外,校车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营。安全技术检验主要对车辆的底盘、引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视野系统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符合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标准,保证校车运营安全。
4. 校车司机也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这是因为校车载运的主要是未成年学生,安全责任更加重大,司机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装备校车标志灯、停止指示牌、卫星定位装置,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司机培训,是校车投入运营的必备要求。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校车运营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未成年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