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8年长期请病假,至今依然没有康复,单位一直给予发了工资,却要求回单位上班,单位不同意。请问怎么办

答:
从您的描述,这位员工已经长期请病假8年,至今仍未康复到可以恢复工作的状态。但是单位一直在发放员工的工资,这已经超出了单位应承担的义务。现在单位要求该员工必须回到工作岗位,但员工的病情显然还没有达到可以工作的状态,此举似乎过于匆忙,也不太人性化。
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法律方面:该员工已经超过规定的病假期限,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属于超越劳动合同义务的慈善行为,单位有权让员工回岗或终止劳动合同。但是,随意终止合同可能面临法律疑虑。建议单位与员工协商以更人性化的方式解决,如调整工作内容或继续留任但减少工资等。
2. 人道主义方面:该员工生病8年,病情似乎比较严重,此时让其强行回岗可能会加重病情。单位应考虑员工的身体状况,如果无法坚持工作,最好的方式是给予额外病假,待病情有所好转后再考虑是否可以工作。
3. 社会责任方面:作为企业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身体状况较差的员工采取极端措施可能会引发公众的舆论反弹,影响社会形象。采取温和、体怜的措施能获得社会的认可。
综上,建议单位与该员工进行深入沟通,理解其病情和实际困难,作出体怜、人性化的安排。如果病情严重难以工作,给予额外病假并减少工资;如果病情有所好转,可以考虑调整工作内容或工作时间等来适应员工的身体状况。这既体现企业的担当,也能予员工必要的帮助。希望能对您有所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