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目前广西针对矿山修复有什么政策?

答:
广西针对矿山修复有以下主要政策:
1. 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明确矿山企业应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计划,并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后期治理。
2. 广西实施“三同步”监理制度,即矿山探矿权批准、开采许可证领取和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进行。矿山开发必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矿山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3. 广西出台《广西radiation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放射性矿山开采企业应制定矿山开采方案和辐射防护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辐射污染。
4. 广西实行“矿山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要求矿山企业提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用于矿山开采结束后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5. 广西出台《广西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矿山企业开采前应当评估矿山地质构造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范和减轻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6. 广西开展“矿山环境节能减排现状调查”,制定矿山废水、废气、渣土处理方案,减少矿山开采和加工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7. 广西实行矿产资源税,矿山企业应按矿产开采量缴纳矿产资源税,用于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综上,广西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政策,以推动矿山企业加大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投入,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的负面影响,实现矿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