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没有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了服务。乙方可以就此去向甲方收费吗?

答:
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要去向甲方收费,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服务性质。如果是紧急救助或必要的服务,甲方有受益,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是主动提供的无必要服务,没有甲方的请求和同意,则乙方不太容易要求收费。
2. 乙方收费的合理性。即便有服务提供,乙方要收取费用,也需要证明该服务的价值,并且收费标准是公平合理的。如果收费过高,超出该服务的正常价格标准,甲方可以争议过高的收费部分。
3. 甲方的知情同意。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乙方能证明其在提供服务前已经告知甲方该服务可能产生的费用,且甲方明示或默示同意接受该服务,这种情况下,乙方要求收费的机会较大。如果甲方不知情,也未同意接受该服务,乙方要求对方支付全部费用的可能性不大。
4. 双方的谈判。即便存在上述有利乙方要求收费的条件,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该笔费用进行进一步谈判。乙方可以在证明已产生的成本费用基础上,作部分让步,甲方可以考虑支付部分费用。通过协商达成一定的收费方案。
5. 法律诉讼。如果双方谈判不成,乙方坚持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费用,而甲方不承认的,乙方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争取自身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并不一定全面支持乙方或者甲方。
所以,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用,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能证明服务必要、收费合理且甲方知情同意,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否则,需要双方协商,或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并不一定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