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曾经回答过“按照原来的工龄计算规定,长期病假是不算工龄的”,请问有什么相关文件吗

答:
关于长期病假是否计入工龄,有以下相关文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劳动者的工龄:
(一)实际工作时间;
(二)法定休息日和休假日; 
(三)停工留薪的时间;
(四)理论学习、职业培训或者其他提高劳动者业务素质所需要的时间”。可见,法定的病假时间应当算入工龄。
2.《企业营业场所与办公场所卫生规范》第三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带薪病假、事假、婚丧假等假期”。带薪病假也应计入工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6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者非工作原因请事假或者病假,单位支付其工资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常工作,其期间应计入工作年限”。长期病假如果工资正常发放,也应计入工龄。
4.《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稳定期的意见》规定:“劳动者在企业正常工作期间,因病住院休养或疗养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应当将实际工作时间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应当获得的带薪病假时期合并计算为劳动关系稳定期”。长期病假也应计入劳动关系稳定期,进而计入工龄。
综上,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司法解释,长期病假如果是带薪病假,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当算入劳动者的工龄。如果病假期间没有发放工资,则不计入工龄。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你之前的说法“长期病假是不算工龄的”似乎与相关法规规定不符,应予以修正。长期病假是否计入工龄,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