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香港主板上市,穿透后的股东人数限制是多少

答:
在香港主板上市,对穿透后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数有严格限制:
1.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8.08条,如果上市发行人的控制权是通过多层次的投资控股公司来实现的,那么在确定上市发行人的控制权时,必须将各层投资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合并计算。这就是所谓的“穿透”原则。
2. 根据“穿透”原则,如果上市发行人的控制权最终可以追溯到超过10名人士(不包括职业管理人士),则上市发行人的控制权并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联交所通常不会批准该上市申请。
3. 换言之,想通过香港主板上市,发行人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数必须在10名人士(不包括职业管理人士)以下。超过10名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就不够明确,上市申请通常会被联交所否决。
4. 实际上,联交所监管层在审批穿透后的控制权时,通常会更偏好控制权可以追溯到3至5名核心自然人股东。如果超过7至8名,就比较谨慎,10名人以上基本会否决上市申请。
所以,简而言之,香港主板要上市,发行人经过穿透后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数一般不能超过10名,实际运作中联交所更喜欢3至8名左右的实际控制人。超过10名就很难通过上市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