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子公司买的材料,母公司能直接用吗

答:
子公司购买的材料,母公司是否可以直接使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采购主体问题。如果材料是由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采购的,那么母公司默认没有使用权,需要取得子公司的授权才可使用。反之,如果是母公司委托子公司代为采购,并且签订了委托采购协议,那么母公司享有这部分材料的使用权。
2. 财产权属问题。采购的材料由谁出资支付将直接决定其财产权属。如果子公司自行出资采购,材料财产权属于子公司。母公司无权直接占有使用。如果母公司提供资金由子公司代为采购,材料财产权应属母公司。这种情况下母公司有权使用这些材料。 
3.  Matthews案件考量。根据Matthews案件的判例,子公司采购的资产如果实质上是为满足母公司的需要,那么即使采购主体是子公司,母公司也享有这部分资产的使用权。但这个前提是子公司在采购时是作为母公司的代理人行事。
4. 企业集团利益考虑。对于实质控制同一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应当出于整个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考虑。如果材料是子公司采购但实际上是用于母公司生产,那么基于企业集团利益,母公司应当有使用权。但使用权的行使仍需取得子公司的同意。
5. 合同约定条款。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材料资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这可以避免母子公司之间出现权纠纷。
综上,母公司能否直接使用子公司采购的材料,主要需要考虑采购主体、财产权归属、Matthews案例及企业集团利益等因素。当然,最佳的方式是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材料资产权属,以期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