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因原材料发票未到根据什么单价数据怎样暂故原材料做账

答:
当原材料发票未到时,可以根据以下方式暂估原材料成本:
1. 根据历史单价数据估算。如果公司经常采购这个原材料,可以查阅过去几个月的发票或记账单据,取最近3-6个月的平均单价或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暂估单价。这种方法数据较为准确,但前提是原材料价格较稳定。
2. 根据当前市场参考价估算。查找当前市场上相同或相近原材料的参考售价,作为暂估入账单价。这需要会计或采购人员对市场价格有所了解,要找到真实的参考价而非理论价。且要考虑原材料特性,如品牌、规格、质量等对价格的影响。
3. 联系供应商获取暂估单价。直接联系供应该原材料的供应商,告知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询问最近交易的单价或当前售价,作为暂估入账的单价。这种方法可以得到较为准确的单价,但前提是供应商愿意提供,且公司与供应商关系较近。
4.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政策的要求,通过会计管理人员审批,設定一个暂估的单价。如按照上年同期或上期实际成交单价的一定比例(如90-95%)确定暂估单价。这种方法操作简单,但单价的准确性较难保证。
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谨慎合理地确定暂估原材料成本的单价。发票到账后应及时核对单价,调整账目,以确保原材料成本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