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23年小规模专票开几个点

答: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开票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具体如下:
1. 为方便小规模纳税人报销进项税额,税务机关可以开具跨年度的专用发票。也就是说,2022年12月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劳务,税务机关可以在2023年1月开具专用发票。
2.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日期和开票日期均为1月1日。这个规定是为了给予小规模纳税人更长的时间匹配进项税额,避免出现进项税额匹配不足的情况。
3. 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4月1日至5月31日内开具3个不同开票日期的专用发票供报销进项税额使用。第一个开票日期为4月1日,第二个开票日期在4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指定,第三个开票日期在第二个开票日期的次日至5月31日期间指定。
4. 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可以开具2个不同开票日期的专用发票。第一个开票日期为7月1日,第二个开票日期在7月16日至9月15日期间指定。
5. 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只能开具1个开票日期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在10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指定。
综上,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点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的1-3月,第三季度的10月份至12月中旬。第二季度4-6月和第四季度7-9月也有一定的开票范围,但时间点比较集中,数量较少。这一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小规模纳税人报销进项税额,避免出现进项税额积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