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那个注射剂指导原则里面提到过矫味剂用量

答:
在注射剂指导原则中,针对矫味剂的用量有以下几点提及:
1. 矫味剂的用量应适当,不宜过量。过量的矫味剂不仅不能改善药物的口味,反而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增强药物的刺激性。所以矫味剂的用量应控制在产生改善药物口味但不会引起不良反应的合理范围内。
2. 矫味剂的用量应根据药物的特性和给药途径适当选择。口服液体制剂由于本身口味的要求更高,所需矫味剂用量一般也更大。肠外给药的parenteral制剂由于不通过口腔,口味的要求不高,矫味剂用量也相对更少。
3. 儿童口服液体制剂的矫味剂用量应适当加大。由于儿童对口味的敏感性更高,为确保其顺应性和配合性,这类制剂的矫味剂用量一般高于成人口服液。
4. 矫味剂的用量还应考虑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对药物口味和矫味剂的需求量存在差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个体口味灵敏度适当调整矫味剂的用量。
5. 新技术应用于矫味也可以降低矫味剂用量。一些新技术如滴定法、微乳化法等应用于改善药物口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矫味剂的依赖,达到相同改善口味的效果但降低矫味剂用量。
综上,注射剂指导原则对矫味剂用量的控制原则主要围绕适当、个体化、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矫味剂用量的具体数值则需要根据具体制剂和矫味目的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