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律真的“不外乎人情”吗

答:
这句话“法律真的不外乎人情”表达的意思是,法律在实际运作和适用中,难以完全排除人情因素的影响,不会如同条文刻板那样完全理性和机械。对此,我的看法是:
1. 法律本身的制定和修改,离不开立法者的主观价值判断和人情因素。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会考量社会舆论、公众情绪、个人偏好等人情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形成。
2.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也受司法官员个人的价值判断影响。司法官员在解释法条和适用于案件时,由于个人知识、经验、政治立场等的不同,对同一法律会产生不同理解,这也增加了人情因素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3. 任何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都需要公民的理解、遵守和配合。如果法律与大多数公民的人情期望相违背,会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所以,立法时也必须考虑公众能接受的人情因素。
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实际适用中,人情因素如情感、关系、背景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的公正适用。这也增加了法律运作中的人情成分。
综上,法律虽然追求理性和公正,但由于其制定、解释、实施等过程都离不开人的参与,难以完全避免人情因素的影响和渗透。所以,“法律真的不外乎人情”的说法,道出了法律与人情的这种密切关联,具有一定的真知灼见,这一观点值得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