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工伤鉴定时漏交材料如何补交

答:
工伤鉴定时如果漏交部分材料,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交:
1. 首先,要检查工伤鉴定通知书和材料清单,明确还需要补交的材料具体名称和数量。常见的补充材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药品购买发票等。
2. 然后,要及时联系工伤鉴定机构,告知需要补交部分材料,确认补交方式和时间。如果距离工伤鉴定会议时间还有一定余地,最好亲自前往补交。如果时间紧迫,也可以邮寄或者快递补交。
3. 准备好需要补交的原件材料。病历、检查报告等要有医院盖章,发票等其他单据也要有原件。如果材料较多,要索引清楚。
4. 亲自前往补交的,要填写《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作为委托他人代为补交材料的证明。委托他人邮寄或快递补交的,要在overnight信封或者快递袋中附上授权委托书,并在快递信息中注明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
5. 要确保补交的材料能在鉴定会议召开前送达并得到确认。如果无法确保及时送达,应与工伤鉴定机构联系,说明情况,争取延期鉴定或其他方式确保补交材料生效。
6. 补交材料后,要主动与工伤鉴定机构联系,确认材料是否收到充分评估和调整。要签订或补充鉴定协议。
以上是工伤鉴定时漏交材料补交的主要流程和步骤。遵循这些步骤可以最大限度确保补交材料的有效性。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反馈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