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能源补贴收益是非经常性收益吗?

答:
新能源补贴收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收益,这个问题涉及会计准则的判断,较为复杂。我的理解如下: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经常性收益是指企业的正常经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它具有偶发性、突发性的特征,并且对企业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没有直接贡献。
2. 新能源补贴属于政府对相关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补助,性质上属于与正常经营业务不直接相关的政府拨款和补助。因此,从定义和性质上来看,新能源补贴收益似乎具有非经常性收益的特征。
3.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新能源企业的经营业务和盈利模式是建立在新能源补贴政策基础上的。补贴收益的取得是新能源企业选择这种经营业务模式和获得利润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如果长期和持续获得,这部分收益与企业的持续经营是密切相关的。
4. 综上,新能源补贴收益的非经常性仍具有一定的可辩性。如果是政府对新能源企业的长期政策支持,并且企业能够持续获得补贴,这部分收益也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不宜完全归类为非经常性收益。但作为政府拨款,其偶发性和突发性特点仍 relatively 较强,需要不同于经营业务收入。
所以,我的观点是,新能源补贴收益既具有非经常性收益的特征,但也兼具持续性收益的性质,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和核算。将其完全归类为非经常性收益或经常性收益都较为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