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红字信息表跨月撤销,报税系统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处理?

答:
如果税控信息表出现了跨月撤销的情况,在报税的进项税额转出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跨月撤销的进项税额要在跨月保留税款账户进行转出,不能直接冲减当月进项税额。因为跨月撤销对应的进项税额已经在前月进行了报税抵扣,不能重复报税抵扣。
2. 跨月撤销进项税额的转出,要在税控账户中选择“转出-其他转出”进行操作,账户性质选择“保留税款账户”。转出金额填写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3. 转出的进项税额要在税控台账中correct对应前期的进项税额报税行。方法是:在已报税的前期进项税额行增加一笔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的行,即可实现correct报税的效果。
4. 除跨月撤销进项税额要进行转出外,如果当月存在其他类型的转出,如恢复抵扣等,也要在税控账户中进行转出操作,选择恰当的转出类型,然后在税控台账中增加相应的correct报税行。
5. 跨月转出的进项税额,会影响逐期递进式计算的进项留抵税额。增值税年报和中期申报时,需要考虑这部分转出的进项税额,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对于红字信息表的跨月撤销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要充分理解税法规定,熟练运用税控系统功能,进行准确的处理和报税,这对纳税人的合规报税至关重要。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