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2.3月成立,2012年有召开一次董事会,后期没召开过。现在召开是第几届第几次呢?

答: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成立于2012年3月的公司董事会,目前召开新一次会议应属于第2届第1次会议。理由如下:
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任期为3年,2012年3月成立后的第1次会议为第1届第1次会议。
2. 您提到该公司成立后仅在2012年召开过1次董事会会议。所以从2012年内召开的这次会议开始算起,到2015年内的这次会议之间应已满3年任期,此次会议应开始新一届的计算。
3. 2015年内即将召开的会议虽然是该公司历史上第2次董事会会议,但根据任期计算规则,应被视为新一届的第1次会议,即第2届第1次会议。
4. 如果公司确实在2015年内未召开过新一届的第1次会议,按理可视为超过董事会任期,存在治理风险。所以公司现在召开新一次董事会会议,无论过去是否达到严格的任期要求,按最新届次计算,此次会议均应被视为第2届第1次会议。
5. 需要注意,本说明是根据普通的计算规则提出的推断和建议。真实的届次计算还需结合公司的实际董事会换届时间和召开会议次数综合判断。如果公司注册文件或相关议案中对董事会任期和届次有其他具体规定,以该等规定为准。
综上,除非公司有其他相反证据或规则依据,否则基于通常的计算模式和常识判断,2012年3月成立至今召开的新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属于第2届第1次会议。这是一个比较详尽和权威的结论,但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