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非公企业党委具有对中层党员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的权限吗

答:
非公企业党委对中层党员干部的任免和考核权限如下:
1. 对非公企业中层党员干部的任免,党委具有决定权,但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比如党委要任免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等,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2. 考核权限方面,非公企业党委负责对企业中层党员干部进行定期考核。但考核结果也需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考核内容主要围绕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
3. 非公企业党委的任免权和考核权,主要限定在直接管理的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上级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也会对某些重要岗位的任免和考核提出意见或建议。
4.  party委提出的任免方案或考核结果,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或备案过程中,也可能提出调整意见。非公企业党委需按上级组织的意见进行修订完善。
所以,总体来说,非公企业党委对所在企业中层党员干部具有比较广泛的任免权和考核权,但这些权限的行使仍需受到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上级党组织可以提出批准、备案或修订的意见与要求。非公企业党委的权限不能超出上级党组织授权的范围。
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您比较全面和深入地理解非公企业党委的权限问题。如果还有任何疑问,欢迎继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