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赖昌星为什么坐牢

答:
赖昌星坐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严重贪污受贿。赖昌星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权获取巨额财富,其受贿金额高达260万元人民币,这已构成严重贪污受贿犯罪。
2. 巨额私人资金的来源不明。赖昌星虽名义上薪资不高,但其家人和亲属却拥有价值数亿元的房产股票等,资金来源极其可疑,涉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严重违纪违规。赖昌星利用职权帮助商人谋利,以权谋私,这严重违反了当时的党的纪律。并且他还隐瞒海外资产,违反了当时的财产申报制度。
4. 情妇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公信力。赖昌星与其情妇赖莉华的恩爱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哗然,这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
5. 当时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涉案,影响政治局势。赖昌星是北京市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其涉腐案件也引发市委市政府的不信任危机,这就成为北京市委书记钱其琛被免职的直接原因之一。
综上,赖昌星主要是由于严重贪污、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情妇事件影响政治局势和社会公信力,才最终在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这也显示当时政府反腐的决心。这起案件也使赖昌星从叱咤风云的政坛高手跌入谷底,成为新一代“老虎”的典型代表。
以上分析详尽总结了赖昌星坐牢的主要原因,如还需补充其他方面内容,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