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注销时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应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
公司注销时,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需要作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坏账损失:借应收账款损失(或直接借损益),贷应收账款,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转入应收账款损失科目,确认为坏账损失。
2. 核销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损失(或直接借损益),贷应收账款,将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从应收账款科目中减除,完成应收账款的核销。
3. 处理坏账准备(如果有的话):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损失(或直接贷损益),将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转入应收账款损失,一并确认为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4. 损益影响:上述分录最终使得利润减少,从而在损益表反映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这一系列的会计分录可概括为:通过损益直接确认或冲减坏账准备的方式,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相关坏账准备一并转入应收账款损失,同时使相应金额从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科目中减除,最终造成当期损益的减少,反映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注销前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那么注销时直接借应收账款损失贷应收账款即可,不需要再通过损益确认损失;如果只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则还需对未计提的部分确认损失,并处理好坏账准备的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