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23年1月发放的年终资金和当月工资,可否合并作为全年一次性资金申报纳税吗?

答:
2023年1月发放的年终资金和当月工资,是否可以合并作为全年一次性资金申报纳税,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 纳税年度:年终资金和工资所属的纳税年度是否相同。如果年终资金属于2022年纳税年度,工资属于2023年纳税年度,则不能合并申报,需要分年度申报。如果均属2023年纳税年度,则可以考虑合并申报。
2. 纳税主体:年终资金和工资的纳税主体是否相同。如果年终资金的纳税主体是公司,工资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则不可以合并申报。如果纳税主体均为个人,则可以考虑合并申报。
3. 收入性质:年终资金和工资的收入性质是否相同。如果年终资金属于非经常性收入,工资属于经常性工资收入,则不宜合并申报。如果均属于工资性质收入,则可以考虑合并申报。
4. 申报表格:年终资金和工资对应的申报表格是否相同。如果年终资金适用其他申报表,工资适用工资薪金表,则不可以合并。如果均适用工资薪金表,则可以考虑合并申报。
5. 其他情况:除上述情况外,还需要考虑年终资金发放方式、金额、个人所得税预缴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可以合并申报来节省成本。
综上,2023年1月发放的年终资金和当月工资,是否可以合并作为全年一次性资金申报纳税,主要取决于其纳税年度、纳税主体、收入性质和申报表格是否相同等情况。但为确保申报合规和税负正确计算,建议双方确认相关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合并申报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