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民的监督权包括什么的权利

答:
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
1. 知情权。公民有权了解政府的决策和政府控制下的公共资源的使用情况。政府应及时公开政府决策过程、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信息,接受公民的监督。
2. 参与权。公民有权参与政府决策,对政府决策和政策进行讨论、建议和批评。政府应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公民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来。
3. 申请权。公民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政府信息,要求政府核实和澄清关于政府的决定、政策以及公共资源使用情况的传言和质疑。政府有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向公民提供真实的政府信息。
4. 批评权。公民有权对政府的决定、政策以及公共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批评和意见反映。政府应准许公民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批评监督,并且对公民意见进行认真采纳和回应。
5. 举报权。公民发现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政府有义务对公民的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取证,并据实处理。
6. 起诉权。当政府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时,公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纠正和制裁。政府和政府部门应遵守法律规定,受到司法监督。
这些都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和方式。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保障公民的这些监督权利,接受公民的监督,以制约公权力,促进政府的透明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