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答:
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资产折旧的依据。主要依据资产类别、供产商定义以及会计政策中确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2. 选择折旧方法。常用的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应选择与资产使用情况相匹配的方法。
3. 确定折旧率或折旧额。根据选用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计算得到。
4. 编制折旧表。表中应包含资产名称、购置价格、购置日期、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年折旧额、累计折旧额等内容。
5. 按期计提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折旧表中的折旧额,将当期应计提的折旧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累计折旧账户。
6. 处理资产改良支出。如需对资产进行改良或翻新,改良部分应作为单独资产处理,设置新的折旧计划。原资产折旧不中断,继续按原计划执行。
7. 处理处置及报废资产。资产处置后的 remained value应与账面价值相一致。报废资产应完全提足累计折旧,实际处置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差异应作为损益处理。 
8. 检查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出现资产减值迹象时,应评估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更改后续年度的折旧费用。
9. 应定期对资产使用进行复核,必要时对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提高折旧费用的准确性。
以上是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主要内容,关键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折旧政策,并严格执行,真实反映资产的使用和损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