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重大事项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的有下列哪些?( )。D.决定全国总动员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国家大的重大事项。这些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 总动员与禁总动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宣布全国总动员和禁总动员。总动员是指在发生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威胁的军事冲突或战争时,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战斗。禁总动员则是在战争结束时宣布解除总动员状态。
2. 宣战与媾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对外宣战或媾和。宣战意味着我国将进入战争状态;而媾和则意味着我国走出战争,恢复和平状态。
3. 国家紧急状态的宣布与解除。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等非常紧急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可以依法宣布全国或者部分地区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同时也可以依法解除国家紧急状态。
4. 总统、副总统的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可以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副主席。
5. 其他重大事项。宪法还给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的权力。
所以,总结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确实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这属于宪法赋予其决定的重大事项之一。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回答您的疑问。如果您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