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财政与税收如何影响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利用经济学理论进行解释并论述?

答:
财政与税收政策会从三个方面影响公平:
一是机会公平。财政政策可以影响教育、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更多机会给贫困阶层。如对弱势群体教育投入,可以提高其受教育机会,增加社会流动性,实现机会公平。税收制度也可影响机会公平。如对高收入阶层征收高税率,可以增加财政收入重新分配,改善公共服务,增加弱势群体机会。
二是过程公平。财政政策在资源分配与再分配过程中要公平公正。政府应依法行事,避免腐败与特权。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要保证透明、公开、公正。税收制度也需遵循法治与透明原则,不同群体面临同等的纳税过程与合理税负。只有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体现公正,才能 improve 社会成员的获得感与信任感。
三是结果公平。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最终要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再分配。财政支出应更多倾斜于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与服务。税收制度应该体现弱者免税与对强者较高税收的原则。税收结构应是累进的,高收入阶层承担较大税收比例。只有在结果上实现公平,弱者需要可以得到满足,社会经济活动的成果可以合理分享,社会公平 justice 才能实现。
所以,财政与税收政策要从提供机会、运行程序、分配结果等方面兼顾,重视弱势群体权益,追求机会与过程的公平,实现收入与财富的合理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这需要政策制定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伦理道德修养。经济活动要在公平规则下运行,这也是经济学中强调的政府干预的正当性根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