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拐卖儿童罪与拐卖罪有什么差别呢

答:
拐卖儿童罪与普通的拐卖罪有以下主要差别:
1. 保护对象不同。拐卖儿童罪的保护对象是未成年人,主要防止对未成年人的拐卖行为;普通拐卖罪的保护对象是所有人,防止对任何人的拐卖。
2. 主观要件不同。拐卖儿童罪要求主观上明知被拐卖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有故意拐卖未成年人的意图;普通拐卖罪没有这个要件,主观上是为了牟取利益而拐卖受害人。
3. 规定主体不同。拐卖儿童罪的主体限定为个人,普通拐卖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4. 惩罚标准不同。拐卖儿童罪的惩罚比较重,因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按照《刑法》的规定,拐卖儿童罪的最高刑期可以到死刑,多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普通拐卖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有期徒刑。
5. 起诉时效不同。拐卖儿童罪的起诉时效为受害人成年后十年内,属于较长的时效;普通拐卖罪的起诉时效为三年。
所以,总的来说,拐卖儿童罪以未成年人为保护对象,对此行为实施更严厉的惩治,其构成要件、主体、起诉时效也有差异,这是它区别于普通拐卖罪的主要特征。